南宁师范大学坐落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前身为创办于1953年的广西教师进修学院,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属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院校。199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13年,学校获批为广西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2018年,经中国教育部批准,学校由广西师范学院更名为南宁师范大学。2010年广西教育厅批准学校开始招收广西政府东盟国家奖学金留学生。2015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开始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2021年成为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高等学校来华留学质量认证学校。
学校详细信息请点击:www.nnnu.edu.cn
一、招生类别:
1.硕士研究生,2名,由越南驻南宁总领事馆推荐,我校择优录取;
2.本科生,6名,其中2名由越南驻南宁总领事馆推荐、1名由柬埔寨教育部推荐、1名由柬埔寨驻南宁总领事馆推荐、1名由老挝教育部推荐、1名由中国驻老挝大使馆推荐,所有本科生均由我校择优录取;
3.汉语进修生,10名,由老挝国立大学推荐,我校择优录取。
二、申请条件:
1.东盟国家国籍的公民,身心健康;
2.对中国友好,愿意遵守中国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
3.申请汉语进修生的,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力),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2025年8月31日止)。
4.申请本科生的,应为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高中毕业成绩(或同等学力)优良以上,汉语水平考试(HSK)成绩达到4级180分以上。如果申请时HSK成绩未达到4级180分以上,可以申请汉语补习一年。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2025年8月31日止)。
5.申请硕士研究生的,应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学习成绩优良以上,汉语水平考试(HSK)成绩达到4级180分以上。如果申请时HSK成绩未达到4级180分以上,可以申请汉语补习一年。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及以下(2025年8月31日止)。
6.未同时获得中国政府其他各类奖学金。
三、招生专业:
申请者参考2025年南宁师范大学留学生专业指南(附件1)选择专业。
四、广西政府东盟国家留学生奖学金资助项目:
1.免交注册费、学费、校内住宿费;
2.提供每月基本生活费;
3.提供广西政府东盟国家留学生奖学金综合医疗保险。
4.除上述经费外,其他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签证、居留许可办证费、体检费、国际旅费、水电费、网络费等)由学生自理。
五、申请办法及需提交的材料(一式三份)
1.用中文或英文填写好并贴有本人照片的《广西政府东盟国家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全额奖学金)》(见附件2);
2.有效护照复印件及电子版扫描件;
3.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及成绩单。中、英文以外的其它外语文本需提交公证机构公证成中文或英文的译文文本(可到中国驻当地大使馆的公证机构公证);
4.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不少于200字,用中文或者英文书写);
5. HSK成绩证书复印件及电子版扫描件(若有则需提供);
6. 6个月有效期(2025年6月30日之前6个月)内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见附件3)。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申请人须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
六、报名申请截止日期:
上述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须同时于2025年6月30日前交到南宁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招生办公室。
七、录取通知及报到
1.南宁师范大学对奖学金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考核,最终录取名单由教育厅审批。
2.南宁师范大学将于7月至8月期间将《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和《录取通知书》寄送给学生本人,以便其办理来华签证。
3. 9月份为入学时间(具体日期以通知书为准),学生自行到校报到。如需安排到机场、车站接待,费用自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外语楼107办公室
邮编:530001
网址:gjc.nnnu.edu.cn
邮箱:admission@nnnu.edu.cn
联系人:蔡老师
电话:+86-771-3908664
附件1. 南宁师范大学2025年来华留学生招生专业目录.docx
附件2. 广西政府东盟国家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