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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师范大学2025—2026学年度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共设东盟国家留学生奖学金项目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国际交流合作处 作者:蔡立超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7日 点击数: 字号:

一、招生信息

1.招生类别:中文授课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2.招生国别:东盟国家

3.学习年限:3-5

4.授课语言:汉语

5.招生专业:南宁师范大学20252026学年度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   共设东盟国家留学生奖学金项目招生专业目录(附件)

6.奖学金期限:3-5年。

7.申请截止时间:2025523

二、申请条件

1.东盟国家的公民,身心健康。

2.年龄、学历、语言要求:

申请攻读本科者,应当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及以下(2025831日止)。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其中汉语水平原则上应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180分及以上。申请攻读本科者,若其中文水平未达到专业学习所需要求,可视情况为其安排汉语补习,补习地点原则上为其专业学习高校。

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者,应当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汉语水平原则上应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180分及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及以下(2025831日止)。

3. 未同时获得其他各类奖学金。

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campuschina.org),在线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所需申请材料;

2.南宁师范大学招生代码为:10603

3.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类别为:B类;

4.同时登录南宁师范大学国际留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nnnu.at0086.cn/StuApplication/Login.aspx),进行网上注册与申请(招生类别请选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

四、申请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文或英文填写)。

2.护照首页。如现持有护照有效期不符合要求(护照有效期应晚于20259月),请及时换发新护照。

3.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

4.学习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成绩单扫描件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可提供中/英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并公证。

5.语言能力证明。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申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且与相应中文水平要求相符的HSK成绩报告。申请以外语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申请人应根据学校要求提供相应的语言能力证明,如雅思或托福成绩单。

6.来华学习计划。应提交中/英文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博士研究生须由中方导师签字,学习计划只可以用中文或者英文书写。

7.推荐信。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内容应重点包含对申请人来华学习目标要求,中方院校或者中方导师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或者校际交流情况,以及对学生综合能力、未来发展的评价,只可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8.个人作品。申请攻读艺术、设计类等专业者,可通过作品/其他支撑材料上传个人作品类材料(如影像、绘画作品等),亦可按照申请院校要求以其他方式 提供。

9.年龄不满 18 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10.《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11.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12 .照片2张(小两寸)。

上述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须同时于2025523日前交到南宁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办公室。

录取说明

1.南宁师范大学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考核。经南宁师范大学审核合格的申请材料将上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复核拟推荐人选资质后,再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推荐人选,由留学基金委决定是否录取。申请人条件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视为申请无效,不予受理。

2.如专业学习前需要补习汉语或进行预科学习者,应在汉语补习或预科学习期间通过学校的入学考试或相关的课程考试后方可正式进入专业学习。

3.南宁师范大学录取的申请人,经留学基金委批准后即可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奖学金获得者名单报中国教育部备案。

4.录取结果将在申请当年7月底至8月中旬公布(具体时间待定),我校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录取结果,请务必留意查收电子邮件。结果公布后,我校会将《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邮寄给学生本人,请被录取者务必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和邮寄地址,如因地址或联系方式错误导致JW201表遗失则概不负责。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外语楼国际交流合作处107办公室

联系人:蔡老师

电话:+86-771-3908664

邮编:530001

网址:gjc.nnnu.edu.cn

邮箱:admission@ nnnu.edu.cn

   

    附件:南宁师范大学2025—2026学年度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共设东盟国家留学生奖学金项目招生专业目录

 

序号

学生类别

学科门类

专业

学制/

1

硕研

工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0

2

硕研

工学

区域环境学

3.0

3

硕研

工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工学)

3.0

4

硕研

理学

应用数学

3.0

5

硕研

理学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3.0

6

硕研

理学

计算数学

3.0

7

硕研

理学

基础数学

3.0

8

硕研

理学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3.0

9

硕研

理学

物理化学

3.0

10

硕研

理学

有机化学

3.0

11

硕研

理学

分析化学

3.0

12

硕研

理学

无机化学

3.0

13

硕研

理学

人文地理学

3.0

14

本科

工学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4.0

15

本科

工学

电子信息工程

4.0

16

本科

工学

通信工程

4.0

17

本科

工学

环境工程

4.0

18

本科

工学

环境科学

4.0

19

本科

工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0

20

本科

工学

软件工程

4.0

21

本科

工学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4.0

22

本科

工学

数字媒体技术

4.0

23

本科

工学

自动化

4.0

24

本科

理学

应用心理学

4.0

25

本科

理学

应用统计学

4.0

26

本科

理学

地理科学

4.0

27

本科

理学

化学

4.0

28

本科

理学

应用化学

4.0

29

本科

理学

生物科学

4.0

30

本科

理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4.0

31

本科

理学

物理学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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