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师范大学
2020年根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南宁师范大学坐落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前身为创办于1953年的广西教师进修学院,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属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院校。199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13年,学校获批为广西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2018年,学校由广西师范学院更名为南宁师范大学。
学校现有明秀、长岗、五合、武鸣四个校区,占地面积3383.14亩,设有22个二级学院,合作举办1所独立学院。学校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开设有68个普通本科专业,有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专任教师1090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教师897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93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521人;有博士生导师29人、硕士生导师297人。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18832人,硕士研究生1576人,留学生800多人。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20个国家和地区的65所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构建以中外合作办学、学分互认为主体的双向人才培养模式。逐步建立合作开放、“双向互通”的中国—东盟人才培养体系。与英国卡迪夫城市大学合作举办《旅游管理》本科教育项目,与台湾暨南国际大学合作举办“电子信息工程”本科专业,与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家的高校共建泰国语言文化中心、中马华侨华文文学研究中心等。依托“中国政府奖学金”、“广西政府东盟国家奖学金”、“丝绸之路奖学金”、“广西华文教育基地”等举办来华留学生教育,留学生人数持续增加。
学校代码:10603,英文名称:Nanning Normal University,注册地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燕子岭路4号、青秀区合兴路3号。学校互联网官方网址:http://www.nnnu.edu.cn ,官方微信号:NNNU1953 。
一、申请条件
1. 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积极拥护“一国两制”方针,品行端正、具有完成学业的身心素质;
2.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 .参加台湾地区2020年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简称“学测”),语文、数学、英文三门考试科目中任何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4.授权教育部考试中心查验、核准考生学测成绩等信息,并提供经个人签字或签章的《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
二、申请办法
2020年4月21日前,申请者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邮件主题命名为“2020年台湾学测生+姓名”,申请材料接收邮箱为:admission@nnnu.edu.cn。
1.填写完整的《南宁师范大学2020年根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入学申请表》(见附件1,请同时发送word版和签字的PDF扫描版);
2.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和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
3.台湾地区当年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通知单(含报名序号、准考证号);
4.往届高中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原件或在学证明原件,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
5.个人亲笔签字或签章的《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6.在校成绩(包括高一、高二各学期的平均成绩,含德行成绩和学业成绩)
7.中学阶段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附获奖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自行视实际情况选择)。
注:1.以上申请材料扫描版均要求为PDF文件,通过报名电子邮箱的附件形式寄送。
2.个人须妥善保存上述材料的纸质版原件,如正式录取须在入学报到时提交至学校进行核查。
3.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须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
三、招生计划和专业目录
2019年我校计划招收台湾学测生50名,我校将结合考生志愿填报、专业培养需求和生源情况等对招生计划做相应调整。具体招生专业详见下表:
学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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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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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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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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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科学类(大类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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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秀校区
计划将于2021年9月搬至武鸣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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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与测绘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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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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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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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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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材料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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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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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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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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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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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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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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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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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与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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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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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文旅电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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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为民航业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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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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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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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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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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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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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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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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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国际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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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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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类(大类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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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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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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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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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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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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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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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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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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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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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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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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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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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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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与台湾合作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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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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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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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电子技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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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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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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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应用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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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学类(大类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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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与社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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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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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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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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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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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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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技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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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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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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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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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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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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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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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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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与健康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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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类(大类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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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与舞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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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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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鸣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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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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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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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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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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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与服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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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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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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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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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舞蹈、美术、设计、体育等特殊类型专业要求具有相应的学科基础。
四、考核
(一)初选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成功的台湾学测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考虑学生的学测成绩和综合素质等,择优选拔学生进入互联网远程面试考核环节。我校将于5月初通过电子邮件通知面试考生,我校港澳台办网站将同步公示初审合格准予面试考核名单。
(二)考核
5月中旬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初选的学生进行互联网远程面试考核,具体安排届时将通过邮件和港澳台办网站上的公告通知考生本人。
五、录取
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学测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择优录取。经教育部考试中心对我校上述预录取考生进行“学测”成绩确认后,我校港澳台办将预录取的台湾学测生名单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学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预计于 2019年7月底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
六、费用
港澳台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学费标准一致。录取的学生按学校要求逐年缴纳学费。
书费、水电费、网络费、保险费、出入境证件办理费等按要求向相关单位缴纳。
七、住宿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800-1350 元(具体的宿舍费用以上级批准为准),6人/间。我校将根据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及学生入住宿舍的规格收取费用。
八、入学与资格复查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3.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条款,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及专业水平进行全面复查, 如发现有舞弊行为,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若发现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九、在校管理及毕业
1.港澳台学生在校期间,我校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及我校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2.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将授予其学士学位。
十、注意事项
1.申请者需提前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南宁师范大学不收取申请、面试等任何费用。
3. 本简章由南宁师范大学港澳台办负责解释。若中国教育部 2020年出台新的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4.除本简章外,南宁师范大学还通过联招考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
十一、联系方式
南宁师范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电话:+86(0)771-3908664 3908636
传真:+86(0)771-3126960
邮箱:admission@nnnu.edu.cn
网址:gjc.nnnu.edu.cn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 邮编:530001
附件:
1. 南宁师范大学2020年根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入学申请表
2. 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