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师范大学关于保送录取有关优秀华侨和港澳台学生(运动员)的通知
华侨、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同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保送录取有关优秀华侨和港澳台学生(运动员)的通知》(教学厅〔2020〕2号)要求,为进一步满足部分优秀华侨和港澳台学生求学需求,南宁师范大学将参照保送招收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办法保送录取有关优秀华侨和港澳台学生(运动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送资格条件
(一)身份要求:
1.港澳地区考生,具有①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具有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华侨考生,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其中考生本人须在报名前2年内(即2018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且考生本人在报名前5年内(即2015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的,也可参加报名。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二)符合内地(祖国大陆)高考或全国联招报名条件。
(三)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
1.参加“国际数学奥林匹克竞赛(IMO)”“国际物理奥林匹克竞赛(IPhO)”“国际化学奥林匹克竞赛(IChO)”“国际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IBO)”“国际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IOI)”等5项比赛中任意一项比赛并获奖的学生。
2.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运动会、亚洲夏季运动会、亚洲冬季运动会、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前三名的运动员。
二、资格审核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同学请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个人证明申请材料、参赛及获奖材料发送邮件至admission@nnnu.edu.cn,邮件请注明:华侨和港澳台学生(运动员)保送申请材料。届时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三、保送程序
我校将参照保送招收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的程序和要求,对符合上述两类条件的学生(运动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拟保送录取名单,并在本校公示。
四、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公布为准,招生专业(类)计划视生源情况调整。
招生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数学、统计学、工商管理类、物流管理、物流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土地资源管理、生物科学、地理科学、教育学、应用心理学、测绘工程、历史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教育技术学、文化产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体育教育、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新闻学等。以上专业系国家计划内的全日制本科专业,学制四年。
五、其他说明
收费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
住宿费:800~1,200元/生.学年(人民币),到校后按实际住宿情况收费。
教材、耳机由学生到校后自愿缴费购买。
须根据有关规定自费购买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
六、监督机制
我校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办、监察室监督。监督电话:86-7713908523。
八、联系方式
电话及传真:86-771-3908664
监督举报电话:86-771-3908121
邮箱: admission@nnnu.edu.cn
网址:www.nnnu.edu.cn
地址:南宁明秀东路175号 邮政编码:530001
欢迎符合条件的优秀华侨和港澳台学生报考南宁师范大学!
南宁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0年3月